明江渡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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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AU】远山 恶搞文一发完 非主流冬×非主流盾

这是一篇恶搞文。恶搞一下安妮宝贝文风。还是AU,作家巴基和画家大盾。很雷的!!谨慎点开……顶锅盖跑。

 



  巴基十三岁时,已懂得如何在日渐冷漠的人世相处中保持清淡与自持。


  父亲教育他的方式不同于常人。这个中年的男子十指指间发黄,是常年吸烟所致。除此之外,从他记事起,父亲的仪表都很干净清洁。他爱穿深蓝色的棉衬衫,咖啡色灯芯绒裤子,身上有浅淡的矿石味道。从未佩戴腕表,亦不佩戴戒指、项链一应饰物,是仿佛与社会脱节的男子。他在父亲身边,总感觉安宁。他们住在纽约乡间,花园里种植芦笋、莴苣、秋葵、芥蓝、圣女果,父亲会采摘时令果蔬为他烹饪,食物保持原味,饮用干净的山泉。池塘边盛开大簇白色木绣球,团在枝头,枯萎时整朵掉落,如幻觉般美艳。


  在夜色里父亲带他坐在廊下,吹一支手工制作的木笛。笛声清远幽邃,渺如一线,黑暗中他看见父亲生命的灯火微微颤动。他知道父亲是内心丰盛的男子,是在深渊上走钢索的人,一半坚韧,一半决绝,有如莲池上的烈焰。


  父亲常于他进行深入的交谈、沟通、倾听,认为这是令双方愉悦的事情。他有意拓展他们生命的深度,慷慨赋予他观察世界的另一个角度。他遂在这种对自我的不断发掘中成长,内心谦卑而平和,冷淡克制,学会剥离、驱除、控制、调整万千种念头,成长为一个面目清冷而英俊的男子。


  他会认真地用钢笔在每本书前写下自己的名字。巴基·巴恩斯。普通的钢笔、洇墨的纸、粗制的墨水,都是寻常事物,但他也尝试严谨周正的对待他们。这是生命的某种闪光点。与事物相调剂和谐,通过摸索自在之物感知未知之物,最终确定自己的位置。


  大学时期,他热衷于参加各种派队,像是昼伏夜出的动物,拥有敏锐嗅觉,沿着酒的气味出现在各个地点。一杯一杯烈酒饮尽,喝到醉,归去。回程时脚步跌跌撞撞,偶尔挽着同样携带酒气的年轻男性,和他们做爱。他爱年轻男子健硕的肉体,皮肤光滑而有弹性,世界上美的事物之一。他不是一个虔诚的教徒,从未因自己异于常人的性取向而感到罪恶,与同性的欢情纠缠像是刺探灵魂容纳的限度,在情潮间隙体验被动的清醒。清醒时刻往往难得,如同午夜飞行。


  毕业后,他渐渐减少日夜颠倒的次数。觉得疲倦。觉得虚妄。一场亦幻亦真的旅行,在湛蓝湖泊上驾驶一叶孤独的小舟。肉体的欢愉使他倦怠,自从几年前父亲去世后,他少有察觉到幸福的时刻,仿佛他是一个被人群流放的犯人,用脚镣演奏音乐。生活在如此人世,使他常有荒诞感。


  乡下的住所已早早售出换取学费,他定居纽约,没有固定工作,靠为几份杂志写稿赚取稿酬,维持生计,偶有积蓄,便会筹划去各地旅行。圣彼得堡、布加勒斯特、罗马、巴黎、马德里、开罗、仰光、河内……他热爱旅行,在异乡土地邂逅形形色色的人,这是生动的事情。他曾在巴黎遇到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青年,梧桐树叶落满行道,大雨滂沱,他们并肩站立在雨中,指间烟头被雨淋熄。青年看着他,说,你抵抗与外界融合,是否孤独?


  巴基未作反应,把香烟握在手中。他的孤寡,在他成年后渐渐明晰,加重他与世界的疏离,他已习惯在这般疏离中寻找妥协。未曾想有人点破,使他获得安慰。他与青年交换联系方式,得知对方是旅居瑞士的美国人,在攻读第二个博士学位。人若专注扩宽知识,身上便有截然不同的气质,他因此很欣赏青年,在回纽约后,也与对方保持定期邮件联络。


  纽约并不是一个宜居的城市。太过行色匆匆、脚步慌乱,很少有感受到它切实内核的时刻。它是一座破败杂乱的城市,却披精美外衣。但也有好的一面。夜里一场大风,次日便露出城市角落许多堆积的污垢和腐朽。公共公园、博物馆、露天展览、无休无止的酒会,于他都是好的去处。没有工作的日子,他会坐在公园长椅上观察路过行人,猜测他们的身份、经历与当下目的地。观察人群有趣味性,是与尘世保持连结的方式之一,在推测中他和陌生人达成某种心灵共鸣。触及到幽微的所在。或者去博物馆,看不同的展览,欣赏画作,把美的事物记在随身笔记本上。


  有时在路边买一束花,早晨花枝价格低廉,花朵品种繁多。开得热烈蓬勃的洋桔梗、石竹梅和鸢尾,抱在怀里,花香如星子簌簌跌落。回去后把花束插入洁白细腻的长颈瓷瓶中,每日换水,花朵仍能盛放多日,满室喷香。


  在巴黎认识的青年向他来信,半月后会来到纽约,陪友人参加画展,希望和你一叙。

 




  巴基清晨醒来时看见镜子里的自己。皮肤苍白的青年,方颔骨,眉目深刻,一头茂密的棕发已近齐肩。他常常忘记理发。索性扎起,露出脖子。穿上暗红棉秋衣,戴一顶旧的黑色鸭舌帽,赴约与青年见面。


  见面地点定在上东区一处画展。他看到青年早早立在展览入口,见到他便朝他挥手。他买了一支白色马蹄莲,送给举办画展的画家。青年热络地与他拥抱,向他介绍身后的金发男子,史蒂夫·罗杰斯,青年的朋友,也是此次画展的画家。


  史蒂夫·罗杰斯是大约三十岁的男子,一头金发,湛蓝眼睛,体格健硕高大,衣着整洁干净,白色衬衣,灯芯绒裤子,干净凛冽,让巴基想起父亲。他在他身上发现与父亲类似的沉着稳定,是某类人的特质,他觉得安宁。冥冥中他感到一种力量在推动内心的波澜。仿佛他与史蒂夫·罗杰斯有注定等待发生的交汇。是他趋向的光。


  他把马蹄莲赠与史蒂夫,史蒂夫收下,向他表示感谢,蓝眼睛里一池清波。


  三个人在画廊里闲谈,史蒂夫很少开口向巴基解释他的画作,巴基也只是安静而长久地观察这些作品。绝大多数画作都描绘高山与云,远山连绵,隐入云中,画面充斥水汽,如同风雨欲来。视线开阔,意境清幽,与他的审美趣味相符合。


  史蒂夫持有美国护照,却从小侨居瑞士,因此性格成分受瑞士山地环境影响颇多,保守、自信、真挚、善良、热忱、正直,是非常健康有力的人。他的画作颇受北美艺术界喜爱。近年来连续获奖,他却迟迟不愿来这里开办画展。他说怀疑脱离瑞士本土环境,美国人能否倾听到画中远山的呼吸声。


  巴基遂觉得他认真得可爱。


  画展结束后,他与二人告别,史蒂夫走过来,轻声问,我可否再与你见面。


  巴基闻到他身上男士香水的味道,后调里夹杂檀香。他说可以,但愿如此。


  回去的路上,巴基忍不住想,他将与史蒂夫·罗杰斯展开怎样的关系。他是否能爱他?他希望的感情,能稳定、持续、有力,同性之间的爱不缺乏供养,而缺乏允诺与誓言。他希望史蒂夫·罗杰斯能立下替他埋骨的誓言,为他在葬礼上抬棺,成为他的掘墓人。


  之后数月,他们并未联系,他照常生活,工作写稿,去街区喂流浪猫狗。花束换到第十束,他接到史蒂夫电话,后者滑雪受伤,在医院里住院,希望能见他一面。


  他立刻动身,飞去瑞士。在飞机上看完一本书,玛利亚·杜艾尼亚斯《时间的针脚》。


  金发男子躺在洁白的病房床上,巴基走进病房,坐在病床旁边,语气笃定平和,你需要我的照料。


  是。史蒂夫微笑,握住他的手。我需要你的照料,巴基。


  巴基不发一言。史蒂夫又说,我已为你做好一切安排,搬来瑞士与我同住,我们在一起,好吗。你这样孤独,我要陪着你。


  他是这样自信满满,甚至不作任何提前告知,就已为他的胜利作铺垫。此时他身体中那种惊人的热忱与自信真切地呈现在巴基眼前,让他动容。如同赤脚在山上攀爬已久,眼前突然出现一眼幽泉。穿过夜色里的花园,衣角被海棠花枝钩住。


  他于是奋不顾身地跳进陷阱,说,好。

【END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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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模仿安妮宝贝文风上面还是有天分的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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